低硫燃油附加费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尊敬的客户:
东方海外在营运上一向积极配合环保法规及要求。现敬告各位有关船舶使用低硫燃油的新规定, 已定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正式实行。船舶进入北大西洋、波罗的海、英吉利海峡及北海的排放管制区域所使用燃油的含硫量将由现时的百分之一减至百分之零点一。
现时我们难以预计这新法例对我们营运的影响 ( 因燃油价格难以预计及波动的特性),但当新法例一旦实行时, 东方海外计划以整个航运周期所需消耗含硫量零点一燃油之真正比率,调整燃油附加费的计算方法以包括新低硫量燃油的成本。
我们之后将按月检讨使用新低硫量燃油对我们营运成本的影响而调整燃油附加费并会适时通知客户有关泛大西洋各航线在附加费调整后每一标准箱的运费。我们亦会按法律规定给予客户足够的通知期后才征收新的燃油附加费。
谢谢各位一直支持我们不断为改善环境及行业持续发展所作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