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自2024年11月起,东方海外已成功按照新的《进口控制系统2》(ICS2)要求,实施了《入境摘要申报》(ENS)备案。此规定适用于所有转运或目的地为欧盟国家、挪威、瑞士和北爱尔兰的货物。为免在运输过程出现延误和违规风险, 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且准确的装运指示(SI)。有关 ENS 数据元素的详细信息,请参阅2024年10月6日的客户公告。
根据 ICS2 第3阶段,“海上和内陆水道运输货代级申报人” 的第2步部署窗口将于2024年12月4日开始,并将持续到2025年4月1日。因此, 货代提单的 ENS 备案也必须遵守装货前24小时的规定。货物只能在成功提交 ENS并收到移动参考号码(MRN)确认后才能在合规的装货港装载。特此提醒, OOCL 将严格执行 “无 MRN, 不装货” 政策。
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应熟悉“海上和内陆水道运输货代级申报人”的要求。如果贵司准备成为自我申报人,请向所在成员国申请,以在部署窗口结束前启动备案流程, 并提供在欧盟委员会网站上有效的补充申报人的经济运营商注册和识别号(EORI)。
如贵司希望由OOCL代为申报货代提单(HBL),我们将从2024年12月起在MOC装运指示中启用收集HBL相关信息的功能。申报用户指南将很快发布,其中包括HBL备案和买卖方信息。
如对EDI提交感兴趣或对本法规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当地客户服务代表咨询。
感谢您对OOCL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