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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货物资料和重量的申报
地方新闻
July 12, 2007

关于货物资料和重量的申报
Ref : HKG-2007-16

通 知

关于货物资料和重量的申报

继我司于较早前在以下网址
http://www.oocl.com/hongkong/eng/localinformation/localnews/2006/17nov0601.htm
中发布《关于货物误报,集装箱超载及超重营运的通知》之后,本通知意在重申提供准确的货物名称及其货重的重要性,望全体客户共同予以重视及关注。

近期,我们已发现多宗因客户误报而引起的事故,其中包括:

        1. 危险品误报为普通货物 
        2. 货物重量误报 
        3. 集装箱超载 
        4. 货物重量超过目的港限重

以上的过失可引起不可预见的操作安全隐患,轻则造成货物损坏及延误货期,重则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货运行业安全至关重要,我们应该共同维护及关注。因此,我司在此呼吁广大客户,不仅要在补料上提供准确的货物名称及重量,在您订舱的同时也必须提供相应准确的货物信息 。以此同时,我们才能更好地监督和安排有关相关工作.

由于误报和瞒报而产生的罚款及相关费用将由客人自行承担,我司将按规定收取.有关收费标准,请查阅我司网站: www.oocl.com

如有疑问,请电邮至[email protected]或拨打以下电话。若需更详细信息,请登陆我们的网站http://www.oocl.com

办事处/电话号码 :

佛山

86-757-83999665

澳门

853-28705599

广州

86-20-38771688

汕头

86-754-8943913

海口

86-898-68580101

深圳

86-755-25881022

香港

852-2506 6666

湛江

86-759-3389188

昆明

86-871-5353707

中山

86-760-8381488

 

Declaration on Cargo Description
and Cargo We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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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货物资料和重量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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