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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和中国华南地区-文件费调整
地方新闻
March 02, 2011

Ref : HKG-2011-04

通 知
文件费调整

尊敬的客户:

我司将于2011年4月1日起, 对所有干冻柜文件费的收资标准调整如下 

1) 出口货物

收货地 标准文件费

香港,澳门

HK$ 300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及云南省

RMB 300


为鼓励客户运用电子数据交换模式订舱和提交补料,现提供优惠电子文件费如下:

收货地 电子文件费

香港,澳门

HK$ 150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及云南省

RMB 150


有关详情,请与顾客服务部联络

2) 进口货物
收货地 文件费

香港,澳门

HK$ 300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及云南省

RMB 300


此外,于2011年4月1日起,部分有关服务费用将有所调整,具体详情请参照如下链接:

香港及澳门
http://www.oocl.com/hongkong/eng/localinformation/localsurcharges/

广东, 广西, 贵州,海南及云南省
http://www.oocl.com/china/schi/localinformation/localsurcharges/shenzhen
http://www.oocl.com/china/schi/localinformation/localsurcharges/guangzhou

备注:该生效日期除美国,加拿大航线的船以重柜还场日期为准外,其它均以装船日期为准。

如有疑问,请电邮或联系客户服务部。若需更详细信息,请登陆我们的网站 - www.ooc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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