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 : INB-2011-01
通 知
春节假期间危险品进口限制
尊敬的客户:
春节长假期间,以下地区港口对于危险品进口有以下限制。
# 广西,貴州,云南,海南及 *珠江三角洲港, 自2011年1月26日起至2011年2月8日止,禁止危险品进口。
*黄埔/佛山/三水/广州/湛江/中山/珠海/江门/汕头/惠州/东莞港口地区。
# 蛇口/盐田/大铲湾等深圳地区港口危险品操作不受春节假期影响。
任何因以上进口限制而引起的中转港滞箱费应由客户自行承担,敬请合理安排您的危险品货物运输
如有疑问,请电邮客户服务部 [email protected] 。若需更详细信息,请登陆我们的网站http://www.ooc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