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 : HKG-2011-27
通 知
春节假期间危险品进口限制
尊敬的客户,
春节长假期间,华南地区港口(含广东、广西及海南)对于危险品进口有以下限制:
- 黄埔/佛山/三水/广州/湛江/中山/珠海/江门/汕头/惠州/东莞等珠江三角洲港口及海南/广西地区,自2012年1月16日起至2012年1月29日止,禁止危险品进口。 同时在上述地区上述时段,驳船服务也会不同程度暂停,具体每个码头停航的时间可能会略有所不同。
- 蛇口/盐田/大铲湾等深圳地区港口危险品操作不受春节假期影响。
任何因以上进口限制而引起的中转港滞箱费应由客户自行承担,敬请合理安排您的危险品货物运输。
如有疑问,请电邮客户服务部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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