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东方海外谨此通知您, 我司将调整提单修改费(AMF)至每票人民币400元。 欧洲线、亚洲线和澳洲线自2013年1月1日起,美加线自2013年1月12日起算。
发货人在我司签发提单后或者其签收提单后提出修改提单,会产生提单修改费,此费用包括提单重新签发 / 重新打印费用,由发货人支付。
此费用适用于从中国大陆(海南省,云南省,广西省,广东省和贵州省除外)出口至欧洲(欧洲大陆、地中海和黑海),亚洲(东北亚、东南亚(包括台湾 / 日本 / 香港等)、中东、印度及印度次大陆、红海等),大洋洲(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美国及加拿大的所有集装箱货物。
请您与我司当地办事处联系以获取更详细信息。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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