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 IAT-2012-59
货物经由香港,澳门和中国华南*地区出口至东南亚国家
运费上调
尊敬的客戶
货物经由香港,澳门和中国华南地区出口至东南亚国家的干貨运费,我司将费用上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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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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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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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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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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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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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金50/100/100 单位(每)20/40/40’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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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印尼,菲律宾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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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11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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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金50/100/100 单位(每)20/40/40’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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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按装船日期
*註: '华南' 地区包括广东,广西,貴州,海南和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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