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 HKG-2012-77
深圳设备交接单
尊敬的客户:
为了优化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 - EIR)的服务流程,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司将会把设备交接单费(EIR Fee)的收费方式由堆场或代理代为收取改为由东方海外直接随提单收取。同日起,堆场及代理不再代为收取设备交接单费。
出口貨物, 设备交接单费將作预付费用显示在提单上并于放单前收取。进口貨物,设备交接单费将显示在到货通知上,客人须于放货前缴付。
此适用于所有进出口货物经由深圳码头换取设备交接单的费用将继续按现时每柜人民币35元缴付。
若需更詳細信息,请电邮或致电我司客户服务部. 若需更详细信息,请登入我司网站- http://www.ooc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