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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付款费 (更改*)-香港区
地方新闻
November 20, 2013

HKG-2013-89

异地付款费 (更改*)
香港区

尊敬的客户:

我司将对所有要求在香港支付海运费/其他费用的中国境内的进出口货物收取异地付款费。此费用须在要求香港支付海运费/其他费用時或正本提单签发或放货前结清。

航线

生效日期

金额

全部

2013121

 

*港币50/每单

 

 生效日期:泛太平洋航线以重柜还场日期为准,其它均以装船日期为准。

如有疑问,请电邮或联系客户服务部。若需更详细信息,请登陆我们的网站http://www.oocl.com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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