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OOCL特此为您更新有关日本海关24小时新舱单作业规定(JP24)。新规要求所有船公司及无船承运人(NVOCC)必须在船舶离开起运港24小时前递交相应的一系列海关文件至日本海关进行审理。此规定适用于除空箱、平板集装箱及不在日本港卸货之外的所有货物。船公司和无船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前24小时会收到相应的提示通知。
未遵守该项规定的货物将可能造成扣押、无法卸货及退回起运港。相关的船东及无船承运人将处以长达1年的监禁或多达500,000日元的罚款。 更多信息及问题,您可登陆日本海关官网进行查询:http://www.customs.go.jp/english/summary/advance/index.htm 。
为了遵守规定,OOCL将不会装运任何未在规定SI截止时间内发送日本24小时舱单的货物以及收到日本海关不允许装运通知的货物。OOCL也不会擅自安排收到日本海关不允许卸船或暂停卸船通知的货物卸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堆存费、滞箱费、监管及退运货物的海运费均由相关发货人及其代理承担。
2014年3月1日至3月8日,OOCL将对新海关预配舱单规定进行试运行。2014年3月9日将开始全面实行这一项新规定。届时OOCL所有货物都将执行日本海关24小时预配舱单规定,敬请注意以下有关新规定的详细内容:
- 承运人递交的数据仅限于承运人的海运提单(Master B/L)。无船承运人(NVOCC)需要直接向海关递交货代提单(House B/L)相关数据。
- 为符合日本海关要求,客户需要在我们网上公布的SI截止日期(SI Cutoff Time)前,递交完整并准确的装船指示(Shipping Instruction)。
- 所提交的装船指示(SI)内容必须包含有:
o 同海运提单(Master B/L)相关联的货代提单(House B/L);
o 托运方和收货方全名以及地址(包括电话号码和邮编);
o 指示提单的通知方全名以及地址(包括电话号码和邮编);
o 集装箱号;
o 铅封号;
o 准确的品名描述(包括唛头、包装、重量、体积等);
o 主要货品的6位海关编码;
o 国际海运危险品规则(IMDG Code)中危险品相应的联合国危险品代码(UN Code);
- 具体申报的完整业务数据输入项目,请参考如下日本海关官方链接:http://www.customs.go.jp/english/summary/advance/annex03.pdf
- 自2014年3月9日起,我司将针对日本海关24小时预配舱单收取如下费用:
o 预配舱单安全费:25美金/提单;
o 预配舱单修改费:40美金/提单;
o 生效时间以装船日起算;
作为无船承运人,您还需遵守如下要求:
- 实施日期前,确保日本新海关舱单系统发送连接已经准备就绪;
- 在SI中提供关于日本24小时舱单跟进的联系人邮箱地址;
- 必须在装船前24小时递交基于货代提单(HBL)的货物信息申报。
- 一旦收到日本海关关于Do-not-load(不要装船)或者Hold(需要补充或修订资料)的通知,应立即告知我司;
无船承运人有责任递交每一票HOUSE B/L完整、及时和正确的货代提单申报。并且有义务承担由于延迟提交或不准确的货代提单信息或未告知OOCL相关扣货或不允许装载的海关通知而产生的责任、索赔、损失、损害、成本、费用及其他(包括并不限于法律诉讼费用)。
鉴于上述问题的严重性,我们特此强调100%严格遵循日本24小时舱单规定的各项截止时间。任何对于SI的修改只有得到了书面的确认以后才能执行。
OOCL将不间断地更新日本24小时舱单内容及要求。如果您有任何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我们当地的客户服务代表。
另外,货运通(Cargosmart)作为日本海关官方授权的第三方发送平台,为无船承运人(NVOCC)提供日本24小时舱单申报服务。并已建立了一个24/7全天候服务小组,为客户提供专业快速的解决方案。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
东方海外货柜航运(中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