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如您为运往或途经欧盟 27 国、挪威、瑞士及北爱尔兰的货物进行欧盟进口管制系统 2(ICS2)自行申报, 请确保所需申报资料完整、准确,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
申报资料如有缺失或错误,可能导致海关拒绝受理、货物延误,或收到 “Do Not Load”(DNL)指令。为协助您顺利完成申报,并减少对货物运输安排的影响,请留意以下指引。
1.0 ICS2 自行申报的 EORI 要求
- 进行 ICS2 自行申报时,请使用有效的 EORI 编号,并确保该编号已在提交申报前完成正确注册。
- 如您使用业务合作伙伴的 EORI 编号,例如欧盟收货人的 EORI 编号,请先确认该方已获授权,并实际参与 ICS2 申报流程。
- 请同时使用订舱确认书中列明的正确 OOCL 承运人 EORI 编号。该信息显示于 “Carrier EORI number (use for ENS filing)” 项下。
2.0 正确使用 OOCL 提单号- 提交 ICS2 申报时,请输入不含“OOLU” 前缀 的 OOCL 提单号,以便 OOCL 正确匹配并处理您的申报资料。
3.0 ICS2 自行申报类型的协调- 为确保承运人与自行申报方提交的信息保持一致,请向 OOCL 提供您所选择的 ICS2 自行申报类型。
- 常见的自行申报类型包括:
- House B/L Filing —— 报文编号 F15
- Buyer & Seller Filing —— 报文编号 F17
- 根据您所选择的申报安排,其他申报组合亦可能适用,相关组合包括:
- House B/L Filing without Buyer & Seller details —— 报文编号 F14
- Buyer & Seller Filing —— 报文编号 F16
上述协调有助于降低报文不匹配、申报被拒或货物延误的风险。如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联系您当地的 OOCL 客户服务代表。
感谢您的关注与一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