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 : HKG-2008-36
通 知
关于出口至印度那瓦西瓦的货物
进出口业务编码的新规定
尊敬客户:
根据印度那瓦西瓦(Nhava Sheva)海关的最新规定,所有出口至印度那瓦西瓦的货物,发货人必须提供实际收货人的进出口业务编码 (Import Export Code - IEC)并显示在提单上以进行通关。IEC是该合资格经营者的专属代码,由十位数字组成,当地所有进出口商必须持有进出口业务编码方可在印度境内从事进出口业务。
为配合该新规定并确保货物卸货后顺利通关,即日起,请各客户按以下方式相应提交装船资料(补料):
- 装船资料上的收货人为无船承运时:无需提供其进出口业务编码,但必须在货名一栏加上实际收货人名称和进出口业务编码.
- 装船资料上的收货人为实际收货人时:在收货人名称前加上进出口业务编码.
- 装船资料上的通知人为实际收货人时:在通知人名称前加上进出口业务编码
若因发货人未能及时提供实际收货人的进出口业务编码而导致任何运输或通关问题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罚款和责任均由发货人承担。详情,可浏览印度商业部网站 http://dgft.gov.in/ 及我们印度办事处的最新通告: http://www.oocl.com/india/eng/localinformation/localnews/2008/18Oct2008.htm
我们衷心感谢你们的配合与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欢迎电邮至 hkgcsd@oocl.com 或拨打以下号码联系我司各地客户服务部,亦可浏览我們的网站http://www.ooc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