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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及国庆节期间华南地区进口操作限制
地方新闻
September 02, 2010

进口操作限制

Ref : INB-2010-43

通 知

中秋及国庆节期间华南地区进口操作限制


尊敬的客户:

中秋及国庆节长假期间,华南地区港口(含广东、广西、海南及云南)进口操作将有以下影响及限制。

• 黄埔/佛山/三水/广州/湛江/中山/珠海/江门/汕头/惠州/东莞等珠江三角洲港口及海南/广西/云南地区,自2010年9月17日起至2010年10月8日止,禁止危险品进口。

• 深圳地区港口含蛇口/盐田/赤湾/大铲湾进口操作不受假期影响。

• 部分珠江三角洲码头的驳船服务将于长假期间暂停,详情如下。

- 南海九江码头/江门高沙码头/江门外海码头/中山码头/中山神湾码头,自2010年9
月22日起至9月24日止暂停.
- 南海九江码头/顺德容奇码头/广州新丰码头/江门高沙码头/江门外海码头/中山外运码头/广州
滘心码头,自2010年10月1日起至10月7日止暂停.

任何因假期进口操作限制而引起的中转港滞箱费应由客户自行承担,敬请合理安排您的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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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贵司需要查询其他华南地区港口假期间的运营情况,请按联系进口客户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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