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INB-2019-03
关于固体废物进口至中国大陆的告客户书
尊敬的客户,
按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海关总署于2018年4月1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公告的要求,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已自2018年12月31日起调整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另外,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也将自2019年12月31日起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所涉及的废物名称及海关编号,请参见附件。您亦可在海关官网中查阅有关信息。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1770899/index.html
根据该调整要求,我司将从2019年10月15日起停止接收公告规定的自12月31日起禁止进口类的固体废物进口至中国。
我们特此提请您留意如下事项,以便您为即将来临的变化做好充分的准备:
- 请您在签署贸易合同前,审核并确认您合作方的有效资质、信用及贸易货物的成分、规格、包装等详细信息,确保其符合最新法规条例的要求以避免非法走私行为;
- 限定类及非限定类的固体废物只能从中国所允许进口的口岸进口。请您与您的合作方紧密沟通,合理安排船期,确保货物在新规生效后运达限定口岸。
- 请您和您的合作方仔细阅读公告或条例并充分理解具体要求,并在货物承运前按公告或条例要求取得合法许可,妥善安排货物运输事宜。若我司客户服务部在接收订舱时要求您或您的合作方提交相关出运固体废物许可的证明, 请予以配合。
- 请您在订舱时如实申报托运人、收货人和货物名细。若有任何误报、瞒报行为,我司将按提单背面条款和官网公布的规定处置。
若有任何疑问,敬请联系我司当地客户服务。衷心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附件:
2019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
序号 | 海关商品编号 | 废 物 名 称 | 简
称 |
1 | 4401310000 | 木屑棒 | 木废料 |
2 | 4401390000 | 其他锯末、木废料及碎片 | 木废料 软木废料 |
3 | 4501901000 | 软木废料 |
4 | 7204210000 | 不锈钢废碎料 | 不锈钢废碎料 |
5 | 8101970000 | 钨废碎料 | 钨废碎料 |
6 | 8104200000 | 镁废碎料 | 镁废碎料 |
7 | 8106001092 | 其他未锻轧铋废碎料 | 铋废碎料 |
8 | 8108300000 | 钛废碎料 | 钛废碎料 |
9 | 8109300000 | 锆废碎料 | 锆废碎料 |
10 | 8112921010 | 未锻轧锗废碎料 | 锗废碎料 |
11 | 8112922010 | 未锻轧的钒废碎料 | 钒废碎料 |
12 | 8112924010 | 铌废碎料 | 铌废碎料 |
13 | 8112929011 | 未锻轧的铪废碎料 | 铪废碎料 |
14 | 8112929091 | 未锻轧的镓、铼废碎料 | 镓、铼废碎料 |
15 | 8113001010 | 颗粒或粉末状碳化钨废碎料 | 颗粒或粉末状碳化钨废碎料 |
16 | 8113009010 | 其他碳化钨废碎料,颗粒或粉末除外 | 其他碳化钨废碎料,颗粒或粉末除外 |